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需求、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力,从登记的代理机构中,自行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