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国家经贸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以下简称省级经贸委)是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招… 第四条 下列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下的技术(含工程设计)、设备(含材料)、建筑和安装工程及其他货物和服务等采购,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