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应当依照规定或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及未达到处罚标准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公开通报、记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库并公布等措施。
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及未达到处罚标准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公开通报、记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库并公布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