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配单 第十八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配单 第十八条 配单单位应当根据援外物资项目政府间协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指导目录》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原则编制供货清单。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