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监管。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将进入或退出现场的人员名单报项目管理企业审核。其中,施工技术组组长及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作业人员应符合有关执业资格要求,并持证上岗;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应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岗位教育和培训制度,督促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维护其人身财产安全、生活保障、人格尊严、宗教信仰等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处理劳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