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2018年) 第六章 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 第三十三条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 第三十三条 申请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应当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宗教事务条例(2017)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