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五节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五节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五节 送达程序 第六十五条 送达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 应急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受送达人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受送达人同意并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确认书约定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