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管辖 第十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管辖 第十条 应急管理部门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依法移送。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