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管辖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管辖 第十一条 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其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管辖。 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