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三章 婚姻登记员 第二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婚姻登记员 第二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应当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练使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婚姻登记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婚姻登记员上岗应当佩戴标识并统一着装。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