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核定管道运输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符合定价成本监审要求的年度成本报告,手续齐备的会计凭证、账簿,管道投资、生产运行、政府核准文件等相关材料,以及管道运输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准确的其他成本相关资料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