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1年) 第一章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所称天然气管道,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 第三条 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管道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定价成本监审要求建立单独账目和相应成本核算制度,形成年度成本报告,完整准确记录、单独核算管道运输业务成本和收入;建立健全内部关联方交易管理制… 第六条 核定管道运输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符合定价成本监审要求的年度成本报告,手续齐备的会计凭证、账簿,管道投资、生产… 第七条 管道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成本监审工作,自收到成本监审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提供管道运输定价…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