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七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七条 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标准另行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