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证券期货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代表处及其工作人员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由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代表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以外营利性活动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