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200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专业管理机构开展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项目储备库制度。明确入库标准,入库项目公司治理规范,财务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及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并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二元评级制度。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评估模型,将信用评级分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明确风险限额和发行规模。

项目评审制度。建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其中外部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1/3。评审委员保持独立性。

投资决策制度。按照授权管理规定的决策权限和程序,最终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由其授权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任项目评审委员的比例,不超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总人数的20%。

投资问责制度。建立“失职问责、尽职免责、独立问责”的机制,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