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开展评估工作。

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结果应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能否开通正式运营的重要依据。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结果应作为衡量日常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