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单位工程验收 第十条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自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组成验收小组。 第十三条 单位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四条 当一个单位工程由多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和程序应参照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