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以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为主要经营目标。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公开透明、合理兼顾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要求,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高经营透明度,兼顾资产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公开透明、合理兼顾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要求,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高经营透明度,兼顾资产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