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二条 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科目。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