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条 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条 资产处置收入应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