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九条 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九条 地方行政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等管理手段,及时准确反映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和处置收入情况。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