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 第四章 调查成果的公布和应用 第二十九条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调查成果的公布和应用 第二十九条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公布,依照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 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国家、省、市、县的顺序依次公布。 土地专项调查成果,由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