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城镇和村庄地籍变更调查,应当根据土地权属等变化情况,以宗地为单位,随时调查,及时变更地籍图件和数据库。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