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4年)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二十六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二十六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被评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的人员是评委的,在该项目讨论和投票时均应回避。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