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十六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4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十六条 申报预先研究类成果奖励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完成任务,取得最终成果; 具有使用部门出具的成果采用证明或任务下达单位出具的应用前景证明。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