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履行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代理银行在正式开办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前,应当与对应国库所在机构签订国库集中支付清算协议。清算协议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代理银行清算行和主办行信息、清算方式、协议有…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八条 代理银行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