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十四条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就资格认定业务内容、协议要素等,与有关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相对应的财政部门沟通协商。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