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故分级
1.4
事故处置原则
(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
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2.2
指挥部设置
2.3
指挥部职责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5
成员单位职责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1)
事故调查组
(2)
危害控制组
(3)
医疗救治组
(4)
检测评估组
(5)
维护稳定组
(6)
新闻宣传组
(7)
专家组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3.2
医疗保障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3.5
社会动员保障
3.6
宣教培训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
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
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
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
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
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
(6)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
报告内容
4.3
事故评估
4.3.1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
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
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
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2
应急处置措施
(1)
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
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
(3)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
(4)
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
(5)
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
检测分析评估
5.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5.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
级别提升
(2)
级别降低
(3)
响应终止
5.4.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5.5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奖惩
6.2.1
奖励
6.2.2
责任追究
6.3
总结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演习演练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