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5. 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日不早于2016年8月10日的药包材。 四、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四、 5. 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日不早于2016年8月10日的药包材。 四、 监督管理 (十九)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登记状态标识为“A”的原料药,按照药品进行上市后管理,并开展药品GMP检查。 (二十)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监督检查,督促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原料药、药用辅料… 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继续按原管理要求管理,许可证到期后按本公告要求登记场地信息。 (二十一)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登记信息对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供应商加强监督检查和延伸检查。发现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生产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要求药品制… 药用辅料生产现场检查参照《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食药监安〔2006〕120号)开展检查,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参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十八)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