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能源局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派出机构管辖的案件,可以将国家能源局管辖的案件交由派出机构管辖。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