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五章 听证 第四十六条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听证 第四十六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听证笔录等材料提交行政处罚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出审理意见。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