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章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招录条件与范围 第五条 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第六条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 第七条 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省级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面向其他省份招录。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