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提供的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录对象的;
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提供的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录对象的;
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