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消防救援人员参加集会、晚会、会议,必须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退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