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六章 队容风纪 第二节 仪容 第五十九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队容风纪 第二节 仪容 第五十九条 消防救援人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