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消防救援人员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前,通常集体举行向队旗告别仪式。举行向队旗告别仪式通常与宣布退出命令一并进行,其基本要求和程序参照本条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