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 请假1日以内的(不离开驻地,不在外住宿),消防员由中队(站)首长批准;干部由直接首长批准。
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休息日和节假日中队(站)外出人员比例,由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按照本条令的规定,依据任务、机构编制等情况分别制定。
消防员请假外出时,由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必须向值班员销假。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中队(站)首长。
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休息日和节假日中队(站)外出人员比例,由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按照本条令的规定,依据任务、机构编制等情况分别制定。
消防员请假外出时,由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必须向值班员销假。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中队(站)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