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