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2013年) 第二章 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四条 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开拓创新能力和科学民主、求真务实的作风,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技能人才培养经验。领导班子… 第五条 培养规模应达到3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15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1500人次以上。 第六条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3万平方米(约8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 第七条 常设专业不少于4个,各常设专业有专业建设规划。重视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设。 第八条 拥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设备总值不低于1500万元。示范专业实习场所与企业工作环境接轨,主要设备设施具有先进性。 第九条 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需要的设备设施和运动场所,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馆藏书5万册以上,其中专业图书5… 第十条 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20。兼职教师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3。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 第十一条 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2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具备相关职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 第十二条 具备稳定可靠的与培养规模相适应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不低于当地同类同层次学校标准。 第十三条 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后勤服务设施。生活设备设施能够满足学生住宿和就餐等需要。 第十四条 建有功能齐全的校园网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建有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教学平台。主要教学场所配有必要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 原则上具备3年以上技工学校办学资历。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