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专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承担单位,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追踪问责。 专业机构应当在每年末总结当年的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情况,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