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是对单位已取得了符合重大专项目标要求,但未纳入重大专项支持范围的核心关键技术等研究成果,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核、评估后给予相应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

采用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的项目(课题),由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成果征集、项目(课题)评估、技术验证和价值评估,结合项目(课题)的实际支出,提出后补助预算安排建议,并纳入年度计划建议,论证结果和预算安排建议应向社会公示(涉密内容除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获得的资金,承担单位可以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