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五章 审议、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审议、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规章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后,起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查。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