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4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二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二十一条 条法司可以将规章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