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12年)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12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 行政复议申请书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作的标准表格。 行政复议申请书可以手写或者打印。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