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由管理办公室将项目经费拨到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委托项目由机关各司局作为委托方负责经费拨付。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