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当日进行预审。申请材料符合形式要求的,办理接收手续,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单;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退件单。 申请人现场办理的,申请材料接收单应当由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