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申请人向国家林草局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国家林草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