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的制定依据修订或者废止的;

与上位法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一致的;

规定的主管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发生变更的;

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程序,按照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