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局法制机构负责规章解释工作。

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由原起草机构负责,并送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与规章、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