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202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协调总局立法工作。 总局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政策法规司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